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提升學校電子郵件服務管理水平🤳,規範電子郵件服務,保障學校電子郵件服務使用者的合法權利,根據《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以學校shmtu.edu.cn域名結尾的電子郵件服務🕉🗼。學生電子郵箱域名為:@stu.shmtu.edu.cn,教職工及部門所使用電子郵箱域名為:@shmtu.edu.cn☯️,未曾分配過學生郵箱的校友的電子郵箱域名為✒️:@alu.shmtu.edu.cn。
第三條 定義
本辦法所稱電子郵件服務,是指學校設置電子郵件服務器,為校內用戶發送🕓、接收互聯網電子郵件提供條件並進行管理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電子郵件地址是指由一個用戶名與學校域名共同構成的🍪、可據此與互聯網電子郵件用戶發送和接收電子郵件的全球唯一性的終點標識👎🏻🍷。
本辦法所稱電子郵箱是指通過互聯網網絡為用戶提供交流的電子信息空間,既可以為用戶提供發送電子郵件的功能,又能自動地為用戶接收電子郵件,同時還能對收發的郵件進行存儲和管理🦵🏼。
本辦法所稱電子郵箱系統是指用於電子郵件發送🦹🏿♀️、接收🙋♂️💅、閱讀、存儲和管理的信息系統。
本辦法所稱電子郵件是指附加在互聯網電子郵件上的包含電子郵件信頭🐃、主題、內容和附件的電子信息。
第四條 管理原則
學校郵箱管理遵循“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防護”的原則🧟♀️。
第五條 集約建設
原則上👩🌾,所有校內電子郵件服務需要由信息化辦公室統一建設,其他校內部門和個人原則上不可以學校名義建設電子郵箱系統和提供電子郵件服務🌷。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賬號申請部門
賬號申請部門提出本部門所負責相關用戶的電子郵箱的申請工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申請的部門公共郵箱的賬號安全和內容安全。
第七條 黨委宣傳部和法務辦公室
共同對於違法違規和舉報的郵件信息進行審核認定,並出具處理意見。對因違反本管理辦法而限製郵箱功能的用戶,如要申請恢復使用,需用戶書面申請並承諾不再發生類似行為,並由黨委宣傳部進行審核。
第八條 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擬定學校電子郵件服務管理有關標準規範和製度,建設、運行和維護全校電子郵箱系統,負責電子郵箱系統應急處置,負責提供學校電子郵件服務😮🚵🏼♀️。
第三章 賬號管理
第九條 用戶範圍
我校全日製本科生🩰、研究生、在編教職工✦、校內工作人員經申請和審批後獲得门徒平台電子郵件地址🧎♂️;校內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使用需求申請部門公共電子郵件地址。
第十條 用戶管理
新生錄取後,由學生處🙋、研究生院🧚🏼、國際教育學院等招生負責部門統一向信息化辦公室提供學生名單數據🏮,由信息化辦公室開通郵箱。信息化辦公室不接受新生單獨申請。以上相關部門須提供申請人的姓名、學號、姓名拼音🤾🏼、身份證號後六位等信息用於申請郵箱。
新進教職工申請電子郵箱須填寫《门徒平台新進教職工電子郵件申請表》⇒,經人事處審核後交到信息化辦公室🏄🏼♀️。符合開通條件的🕺🏻,由信息化辦公室負責開通👭。
校內其他工作人員如需使用電子郵件服務,由人事處編製工號後,向信息化辦公室申請。
校內各部門如需申請部門公共郵箱🌦🧑🏫,由所在二級部門向信息化辦公室申請🔼,並確保郵箱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郵箱安全。
第十一條 命名規則
學生郵箱默認為:學號@stu.shmtu.edu.cn,並根據姓名漢語拼音或英文名稱初始一個漢語全拼郵箱別名🌔。如與系統現有賬號沖突,可調整拼音順序🏇🏼。
教師郵箱默認為:名的首字母+姓的全拼@shmtu.edu.cn。如與系統現有賬號沖突,可調整拼音順序。
校友郵箱由校友向校友會提出申請♨️,經校友會審核郵箱名後,提供名單給信息化辦公室,由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創建以@alu.shmtu.edu.cn結尾的電子郵件地址。已獲得學生郵箱的校友不再提供校友郵箱。
第十二條 密碼管理
電子郵箱會設置初始密碼,用戶在獲得電子郵箱賬號後,須立即修改該密碼🤷🏽。如因郵箱密碼問題被黑客攻破👰🏽♀️🐺,則由信息化辦公室立即凍結該賬號的使用🤦🏿♂️,並由用戶申請再行開通。
用戶應定期修改郵箱密碼,以提高郵箱安全性👁🗨。教職工忘記電子郵箱密碼時👩🏼🍼,可通過統一身份認證自助重置,也可本人攜帶個人有效證件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密碼重置。部門公共郵箱密碼遺失🪑,須寫明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密碼重置。學生和校友忘記郵箱密碼可自助找回或通過申請重置。為了保障郵箱安全,信息化辦公室可不定期統一要求用戶重置密碼⛪️👩💼。
第十三條 有效性
學生正常畢業離校以及教職工正常工作調動離校後💋,仍提供電子郵件服務。教職工正常調動離校信息由人事處確定和提供有效期🚣🏼,並每年審核名單☂️。
教職工人員退休後🧩,仍提供電子郵件服務。人員的所在部門信息由人事處負責變更到退管辦。如需關閉郵件賬號,由本人或退管辦申請🤞。
因學籍變動🙎🏽♂️、辭職、解聘等其它原因離校的學生⛓️💥、教職工和校內工作人員😮💨🥷🏻,從離校之日起即停止電子郵件服務🏊🏿♂️。學生處👩⚕️、研究生院或其所在部門須及時向信息化辦公室通知離校人員信息🏌️♂️。
部門公共郵箱實行年度備案管理🥒,未按時備案的郵箱保留收信功能,暫停發信功能🎽🧑🏻🌾。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十四條 運行和安全監測支撐
信息化辦公室應當建立電子郵箱系統的運行和安全監測支撐系統,具備故障定位和安全狀況實時監測♟、預警能力。
第十五條 運行保障
信息化辦公室應當建立電子郵箱系統的運行保障製度,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及時響應報修和處理系統故障。
第五章 內容管理
第十六條 使用用途
電子郵件服務可用於教學、科研、社會服務🔬、行政管理等工作用途。用戶可以在合理使用的原則下用於個人用途。
第十七條 違規違法責任
用戶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不得利用郵箱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學校郵箱製作、復製📺、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對電信網的功能或者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或者修改;利用電信網從事竊取或者破壞他人信息、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故意製作、復製🚘、傳播計算機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擊他人電信網絡等電信設施;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為🎼。
(3)未經學校授權的商業活動🐃。
(4)未經學校授權🍑,發送代表门徒平台進行對外承諾、約定、協議🦸🏿♂️、聲明等內容的電子郵件🦵🏼。
(5)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製度所禁止的其他行為。
如因以上行為經宣傳部和法務辦公室查實👽,信息化辦公室有權不經通知對該發件人暫時停止提供電子郵件發信服務至少一周🔄,並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如需恢復使用需用戶書面申請並承諾不再發生類似行為,經宣傳部審核通過後👩🏿🏫,由信息化辦公室恢復⚂。
第十八條 電子郵件傳輸內容要求
用戶不得利用電子郵件服務傳輸任何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資料🔠、垃圾郵件🐓。
如果一周內被兩個及以上本校郵箱用戶舉報所發電子郵件含有上述內容,且經宣傳部和法務辦公室查實𓀈💅🏽,將由信息化辦公室對其發出警告信。自發送警告信後三個月之內再次被投訴有上述行為且經上述部門核實確實存在的🧑🏼🍼,則采取暫停發信功能至少一個月的處罰🚇。如需恢復使用需用戶書面申請並承諾不再發生類似行為,經宣傳部審核通過後,由信息化辦公室恢復。恢復後一年內仍有騷擾郵件行為的,則終止向其提供電子郵件服務🪶。
第十九條 保密要求
所有用戶不得使用學校電子郵箱發送具有保密級別內容的郵件。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辦法解釋
本辦法由信息化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门徒平台電子郵件管理辦法》(滬海大信息〔2017〕18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