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公安局最新規定,經請示臨港新城派出所,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將前往臨港新城派出所更換、補辦身份證需遞交的證明材料特作如下說明:
一、本市戶籍和外省市戶籍的教職工🙀:
持居民身份證(僅限換領)🫴🏽、居民戶口簿、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之一👩⚖️。
二、個人戶籍已轉入學校學生集體戶(臨港派出所)的外地學生:
1、居民身份證(僅限換領)👱🏿♂️。
2、本人學生證(不是校園卡,需查驗學生證的有效期或本學年👛、本學期註冊章)🏄🏻。
三、個人戶籍未轉入學校學生集體戶的外地學生和戶籍在洋涇派出所學生集體戶的學生:
1🤳、居民身份證(僅限換領)、居民戶口簿、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之一🕵🏿。
2、本人學生證(不是校園卡🤸♂️,需查驗學生證的有效期或本學年、本學期註冊章)。
註🌮:遷入學校學生集體戶的同學,原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可正常使用,距有效期超過三個月的身份證無特殊情況不予辦理更換♾。
如遇政策調整,請以新規定為準。